在餐厅吃饭遇到服务员不戴口罩就端菜上桌您会不会感到不舒服、不自在呢?1月21日,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自2月1日起,福建省内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成为法定义务!
% M6 m' E* @8 P' Y4 l, F$ `: R2月4日上杭县市场监管部门在才溪镇执法时开出首张“未佩戴口罩”罚单!2月4日下午,上杭县市场监管局才溪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开展对前期限期责令整改的多家餐饮经营户进行突击“回头看”。在辖区一家奶茶店内,执法人员发现,两名正在制作奶茶饮品的员工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经核查,这两名工作人员此前一天已经接受执法人员劝诫,但在此次突击复查中仍然没有整改。经向县市场监管局报告并经审批,执法人员对相关业主当场开出《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处以五十元罚款。这是新规实施以来,上杭县开出的首张“未佩戴口罩”罚单。根据新规定,消费者一旦发现从事加工制作、传菜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未佩戴口罩的,可以要求其改正,也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并提供证据。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的,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对个体工商户处以五十元罚款,对其它餐饮经营主体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截至目前,上杭县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餐饮经营户发出《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17份,开出“未佩戴口罩”罚单9张。: X! ^6 G0 A H) x; q.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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