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资格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服务意识强。 3.具备符合以下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等。应聘人员学历、专业的认定按照我省现行公务员招考的相关规定执行。 4.身体健康(符合现行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和录用:①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②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③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④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⑤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⑥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⑦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⑧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驾驶员岗位条件 1.性别:男; 2.年龄:40周岁以下 (1979年12月26日以后出生); 3.学历与专业:高中及以上学历。 4.具备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C1证及以上); 5.具有驾驶工作经历5年以上; 6.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无不良驾驶记录,无重大事故等情形。 7.退伍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6日至12月30日(正常上班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上杭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办公区2612室) 联系方式:0597-3887060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须提交材料及装订顺序: (1)报名表原件(报名时领取填写)。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驾驶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退伍军人退伍证原件复印件等。 (5)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县法院政治部与综合办公室将严格按照招聘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将通知进入面试环节。 2.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登记表》填报的报名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1.资格审查条件符合的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内容:面试采用单独面试,主要测查参加招聘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3.面试要求:参加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4.实际操作:主要考察实际驾驶的能力和水平。 三、聘用与薪酬待遇 (一)聘用办法 1.确定录用的驾驶员与本院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2.聘用驾驶员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且在合同期限内的,办理聘用手续前应自行解除原合同,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二)薪酬待遇 驾驶员工资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院龄工资相结合的计薪办法,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四、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报名、面试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在本次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3.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本院。 |